衡阳市可享受的部分省级优惠政策:衡阳市可享受的部分省级优惠政策
【1】湘政发 [2019]1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2】湘政发 [2019]2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3】湘政办发 [2019]2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的若干政策
【4】湘政办发 [2019]56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通知
【5】湘政办发 [2019]6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6】湘政办发 [2019]6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7】湘政办发 [2020]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方案(2020-2025年) 》的通知
【8】湘政发 [2020]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9】湘政办发 [2020]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0】湘政办发 [2020]1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衡阳市可享受的部分市级优惠政策:
【1】衡政发 [2020 ]2号 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意见
【2】衡政办发 [2019]14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衡政办发 [2019]6号 关于印发《衡阳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衡政发 [2019]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5】衡发 [2018]16号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争当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领头雁" 推动衡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6】衡办发 [2018]6号 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决定
【7】衡办发 [2018]9号 关于深化人オ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8】衡办发 [2017]47号 衡阳市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9】衡政发 [2016]2号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10】衡政发 [2016]5号 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
湖南白沙绿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产业招商政策:
【1】上市奖励支持:在产业园注册企业成功在国内深交所或上交所发行股份交易的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总部迁入产业园的,经白沙绿岛认定给予1000万元奖励(可按IPO进展分阶段发放奖励),其中200万元用于奖励公司高管团队。在园区注册企业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交易的,经认定白沙绿岛补助奖励50万元。
【2】融合产业发展支持:对于符合融合产业发展条件的园内企业,白沙绿岛积极支持并协助企业进行“民转军”或“军转民”,积极协调并对接相关部门,促进企业产品的融合与转型升级。
【3】土地专项支持:对于符合产业园重点发展的企业用地,白沙绿岛提供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降低其用地成本。
【4】税收奖励:企业在入驻产业园的前三年,参照其当年缴纳的增值税与所得税衡阳市留存部分(以下简称:两税留存部分)数额,按相关比例予以企业奖励。
【5】人才支持:对入驻企业聘任的高级经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经申请可以安排相应人才公寓。
【6】产业发展支持:设立产业基金,对于产业园内融合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达到特定盈利和成长标准的企业提供多方面的融资服务。
【7】专项支持:对园内初次达到行业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现代服务业,入库运行一年后,给予企业管理者(限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统计负责人中1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重大项目支持:对白沙绿岛认定的重大项目、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融合类项目(或投资额超过20亿元的项目)、年亩产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项目,采取“一事一议”。